學生「出險」機制 

 

一、緣由「帶好每個孩子」是本校教師一貫的理念,不過針對特定一兩位「高關懷學生」無止盡地提供大量的關注與時間,明顯不符「公平公正原則」也使教師失衡。本校的資源並非無限,而「高關懷」孩子的失序行為多半來自失功能家庭,且行之有年,改變也需要長時間。故現階段人文需要「小而慢」的解決。為了逆轉「80~20法則」,讓多數學生不再被學校忽略,故提出「人文學生出險機制,提供在職夥伴作為參考。

二、  校方處理

(一)        行為/事情處理 分為AB兩方案。若教師當下是有餘裕處理的話可採A案。

A方案:一般(非嚴重)衝突事件之處理流程
1)穩定雙方情緒 (可採取原地安撫個別帶開大多數的同學都會因「有存款的家族老師)的在場而被安撫,但不行請用B方案)
2)提供機會讓學生當面敘述衝突過程 (重新描述可以幫助孩子釐清自己的情緒,當面敘述讓「他人或外界環境」提供回饋,讓孩子有核對反思的機會。)
3)引導學生做自我反省並進行善後處理。
PS:若學生仍情緒激動則另進行個別輔導,請將該生轉介 (採取B方案)

 

    B方案: 嚴重衝突事件處理處理流程~~針對需要大量時間平息憤怒的同學。

 

(1).隔離學生使其情緒平穩( 到校長室、行辦、隔離室、或請圍觀、挑釁的同學離開)

(2).聯繫校內相關人員協助帶離同學。(離你最近的男老師,或打分機152

(3).等該生冷靜下來之後,給他一隻筆一張紙。

(4)讓學生寫下

  •    A 具體描述事件發生情形。
  •    B 對該事件的反省
  •    C 想出如何預防該事件重複發生的策略

 

PS:在等該生冷靜時,家族老師與輔導老師不需在旁等候。

執行長:「 將孩子隔離在一個安全的空間(如校長室),給他紙筆即可。大人不需要在現場,孩子要東拉西扯或甩賴拖延就沒有對象。每隔固定時間,老師去巡一下即可。」

 

(5).聯繫學生家長到校 單純只電話告知(依情節輕重與家長配合度而定,詳見文末~~停學標準)

 

執行長:「孩子發生狀況,人文的老師多半都習慣在學校處理妥當,這樣會讓家長不痛不癢。「適當的通知家長」,可以讓家長有「病識感」。不會將所教養孩子的責任都推卸給學校。

 

(6)家長到場時,可讓家長當場了解孩子的行為還有校方即將對孩子的處置與討論未來預防事件再度發生的策略

  • (7)當學生發生嚴重衝突,需要停學處理時-,可在班放說明

  A.說明衝突事件過程

  • 說明懲處方式
  •   C教導同儕策略,預防衝突事件再次發生。
  • 引導事件相關的學生與同儕進行自我反省,並做善後處理。
  •   E適時給予同學勉勵,讚美他們對於個案的協助。也讚美他們不會因此事件就排擠個案的雅量。

 

(二)       處理記錄單( 處理老師的記錄 ) 

內有日期、地點、處理人員、處理時間、事件簡述、相關人員簽名。

請參考範例格式,以下為參考範例A B

 

範例A~~~時間地點:2008 12/3 研發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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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校方投入時間(加上事後通知班導師,說明概況的時間):

     自早上一點二十,到早上2點30分整。

 

二校方投入人力:1人 (大千老師)

 

三 個案被轉介的原因:失去情緒控制,難過+發怒都來,事件簡述詳見億城寫的反省單(在此省略)。

~~~~~~~~~~~~~~~~~~~~~~~~~~~~~~~~~~~~~~~~~~~~~~~~~~~~

四、個案在「研發室」的反省過程:

 

  0 個案先遊走,閃躲後選擇「被架來」。過程中沒有人受傷。

  1 情緒逐漸冷靜,但提到事件的過程又會arousal。

  2 冷靜之後跟「哲緯」核對,發現兩人對「玩」的定義有異。

    億城認為「只是在玩」,但在其他人眼中都已經是攻擊行為。

      3 個案對於「自己的習慣動作、言行很容易被外界一般誤判為挑釁與攻擊,有初步認知。

~~~~~~~~~~~~~~~

五、本次處理結果:

1 個案跟著大千老師,學習觀察呼吸、控制自己的情緒。

2 個案在冷靜後回到教室上數學課。

3 能體會 哲緯 被比自己高壯的人架住,自然想求救的心情。 

                                                          記錄人簽名  大千

範例B~~時間地點:2008 12/2 校長室。

~~~~~~~~~~~~~~~~~~~~~~~~~~~~~~~~~~~~~~~~~~~

一校方投入時間:自早上八點四十,到早上10點40分整。

            (加上事後通知班導師,說明概況的時間)

二校方投入人力:兩人 (校長、大千老師)

 

三個案被送來校長室的原因:失去自我控制,隨意打人

~~~~~~~~~~~~~~~~~~~~~~~~~~~~~~~~~~~~~~~~~~~~~~~~~~~~

四、個案在校長室的反省過程:

1 個案的母親帶個案來上學時,與個案發生爭吵。校長與母親談話,安撫其情緒。

2 個案無法覺察自己的行為對他人的影響。單方面認為別人有錯,都該被他打。

      無法分辨自己內在世界與外在客觀世界的分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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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S先是說「他不想寫」。後來又說「他不想說」。之後又說「我忘記了」。藉口相當多。

        S用發怒來轉移焦點,以逃避他不想做的事~寫字或反省。。

~~~~~~~~~~~~~~~~~~~~~~~~~~~~~~~~~~~~~~~~~

4 10點左右個案開始攻擊大千老師:拿起印章丟他,並且扯下他的眼鏡丟在地上。

 用手捶打他的肚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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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次處理結果:

  1 連絡個案的舅舅將他帶回。

  2在家停學兩天,直到周四復學。

  3本日攻擊事件(拉眼鏡之事),延至上周五廁所事件之後再行處理。以免焦點模糊

 

l                                                記錄人簽名  大千

 

 

(三)       請家長到校

  1. 當場了解孩子的行為。

    A說明衝突事件過程

         B說明懲處方式並做善後處理(若牽涉賠償責任等)

  1. 帶孩子回家停學。(通常需要家長立即到校,孩子所作的事件都已達停學標準)
  2. 討論預防該生未來再度發生類似事件的策略

(四)       停學機制

      1在校停學標準(供參考用,可調整)

(1)       半天

    A與同學發生爭執,但無推打。

    B 開玩笑失當,已達他人情緒或身體不適的程度。

    C 在課堂上情緒失控,大吼大叫、推倒桌椅者。

    D 在上課時私自離開教室,在校遊蕩者。

(2)       一天:上述情節較重者(多次勸導無效或累犯),停學一天。

 

(3)       在校停學的注意事項:

A跟孩子說明停學處分時,要讓孩子知道:「這次的停學是因為你今天所做的OOO合理結果。停學並非是處罰,而是你學習「對自己行為的後果負責」的好時機。請利用這段時間好好的反省(如需要,需為自己損壞的人事物做出補償),並想一下在未來要如何預防本事件再度發生。」

B 將孩子安置在校方人員視線內,但不干擾其行政運作的房間。(校長室)

C停學的孩子多於一人時,要預防孩子聊天需要將位置隔開。也需要暫時移除書本、遊戲卡等玩具。學生停學是為了反省,而不是放假玩玩具。

D停學結束前10分鐘,教師可大略檢核該生的反省單,並與該生詢問交談確認反省程度。若該生完全無反省之意,就延長停學時間。

E「在校停學」結束前兩分鐘,再度提醒:「本次的停學處分是因應你行為的「合理後果」,並非處罰。留在這邊是為了自己的行為負責的結果。並非被強迫~~

  1.  在家停學標準:(參考用,可調整)

A 對同學、家長、師長施以肢體暴力。

B惡意辱罵師長與同學者。(惡意挑釁也算)

C聚眾霸凌同學、師長。

D刻意損毀、破壞同學或校方物品。

         E偷竊。

         F無故離校。

         G抽菸喝酒、吸毒等濫用藥物。

  1.  請本校人員依照上述行為之情節輕重,做停學停__天的細節。

(1)       一天

(2)       兩天

(3)       三天

 

      3在家停學的 注意事項:

A 請家長注意~~執行長:「要注意讓家長與孩子清楚得知~~回家是為了反省。不然孩子在家看電視、打電動,反而很高興。失去停學的意義。」

B 跟孩子說明停學處分時,校長:「要讓孩子知道,等你準備好了,我們隨時歡迎你回校。在家停學並非是處罰,而是讓孩子學習「對自己行為的後果負責」的好時機。」

C 對於家長可能會有「剝奪受教權」的疑慮,請參考以下說法,以溫和與堅定的方式說明:

樊琦老師:「教育部也曾於報紙公告可對行為乖張不聽教的學生實施停學制度。本校很清楚學生喜歡來學校,如拿走他喜歡的部分,會是對學生的一種提醒~~使其更清楚他所做行為的錯誤。多半的孩子尚未有自省能力,需要外力的輔助。請父母必須信任學校的專業。」

    「另外,若該生已經對同學或師長施暴,造成同學精神肉體上的威脅,事實上也已侵犯了其他同學之受教權。考慮其他多數同學的受教權,該生的停學乃「合理的結果」。同時「受教」一詞,非只局限於之事上的受教,人格與道德的受教因為學校教育完整的一環,請父母了解,在家停學,要求該生在家反省思索,正符合該生現前的受教需要。」

 

D 「在家停學」復學前,請先到校長室繳交反省單且重申:「本次的停學的處分是「合理的後果」,並非處罰。我們都很樂意讓你再度回到學校。在家反省是「為了自己的行為負責」的結果。並非被外界強迫。」

 

4存檔: 處理事件記錄的老師(或校方人員),將事件依照OO表格,上傳到「OOO」資料夾中。好供校方作簡單統計~~目前該生累積的案件與評估該生消耗校方時間與人力的成本有多高。。

 

 

三、  家長合夥人義務

(一)        到校並在「處理事件單」上簽名

(二)        在「校方建議配合事項」上簽名

(三)       義務說明:

        A校長:「若家長以往對於學校對孩子教育方針,態度都是配合的話,可以電話通知

          就好,不一定要求必須到校。(體諒到上班請假的困難性) 舉例:永權媽媽。」

        B校長:「如果家長對於孩子教養是比較忽略,很少參與班親會與其他學校所舉辦的

          活動。、且一向校方認為我們一定會要求家長立刻到校,並強化家長對於合夥人

          與學校共同教養孩子的概念。」

    C 通知家長立即到校,與老師一同討論孩子出事狀況。可以加強家長與學校的連結,與身為「合夥人」的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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