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劇本__網路中傷他人    人物:小名、小華、皮皮

旁白:小名跟小華本來是一對很好的朋友,卻因為打電動分寶物的事情吵了起來,而且越演越烈。小名經常藉著跟皮皮同學談天的機會,挑撥皮皮跟小華的關係。

小名:皮皮我跟你說,小華昨天騙你說他有事要先回家,結果自己跑去網咖玩。

皮皮:你怎麼知道?

小名:我在網咖看到他啦!他還假裝沒看到我。真爛!

皮皮:真的?我也覺得奇怪,小華平常都和我一起打籃球,昨天一下課就跑掉了。

小名:像他這種自顧自己的人,不配當我們的兄弟,以後有事不要理他啦!

旁白:皮皮半信半疑,也開始懷疑小華,公民課分組小華主動邀約皮皮,皮皮都不想答應,還說他又不把他當朋友,小華因此非常生氣。

小華:皮皮,我們兩個一組寫法律報告,好不好?

皮皮:你一個人不是很厲害嗎?一個人上網找資料就行啦!幹嘛還要跟我一組。

小華:你亂說什麼?是不是小明亂傳我什麼壞話,我把你當朋友耶!你相信誰?

皮皮:把我當朋友,謝謝,我高攀不起!

旁白:小華發現皮皮已經被小名洗腦,對自己誤解很深,但是不善言語的他,也只能忍氣吞聲默默承受這一切。這一天,小華突然想到一個好方法:

小華:網路上可以虛擬身分,小名有個個人網站,我可以假裝其他人,在網路上散播小名的壞話。這下小名就要身敗名裂了~哈哈哈哈~

旁白:於是小華跑到網咖,連上小名的個人網站,利用公開的留言版,張貼關於小名的謠言:「你書讀得好又怎樣?打到寶物竟然私吞,EQ這麼低,只會中傷人。」又說小名是小人、偽君子……使小名網站的網友都知道了。小華還寄發這些故事和謾罵的文字給同班甚至同校的同學。
小名:我的網站被駭客入侵啦!天啊!救命啊!還我清白的名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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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小華必須為自己這些衝動的行為,負起什麼法律責任呢?

A傷害罪B毀謗罪C公然侮辱罪D以上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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